根据《福州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榕高新区市场监管〔202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支持,我区市场监管局将开展2023年福州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登记及纳税登记均在高新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管理团队,无行政处罚或违法不良记录。
(三)申请奖励的项目应当符合《福州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和《福州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标准化项目奖励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福州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奖励项目的认定依据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
4.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单位按规定报送纸质材料至福州高新区创新园二期17号楼508魏慧榕,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5232504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直接装订或胶装,每页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秦文
电话:13338285554
邮箱:52325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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