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招收台湾青年来榕就业补助实施办法》等八条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22〕92号)文件要求,针对来榕就业创业的台湾居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就业创业并参加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个人缴纳部分(即946.16元/月)。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2022年第二批共有1人向我区申请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初审与复核,1人均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根据市就业中心要求,此项金额由我部发放,共计718.56元。现将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到10月8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38200516。
附件:2022年第二批福州高新区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花名册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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