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增岗位补贴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闽就服[2023]2号),首次在我省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参保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4月30日(包含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劳动者,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
按照新增岗位补贴发放审核工作要求,通过“金保网”、“智慧就业”系统查询养老、失业、工伤及申请人是否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截至目前,共有94人向我区提交申请资料,经审核,94均符合补贴条件,按照每人1500元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补贴资金合计为141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6日-9月22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38200516。
附件:1.福州高新区2023年新增岗位补贴花名册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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