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3号)文件第六条,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参加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赴省内、外东西部劳务协作、山海劳务协作、校园招聘等活动,或经市、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统一到异地参加或举办招聘活动的,按每家企业省外3000元/次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参加甘肃定西、宁夏固原劳务扶贫招聘按实际次数补贴)。截止目前,我区共有三家规模以上企业参加省外招聘活动,即福建祥鑫新能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核以上三家均符合文件要求,拟向福建祥鑫新能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各发放外出招聘一次性补贴3000元,共计9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3日-11月10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38200516。
附件:2023年福州高新区外出招聘补助花名册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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