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屿镇人民政府、村镇管理办公室,区直各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社部第34号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五、六、九条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调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黄相钰 区党群工作部部长、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叶友明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委 员:应和彬 区综治信访中心主任
郑 颖 区党群工作部干部科科长
蔡智强 区党群工作部劳动保障科科长
王良安 区工会副主席
朱国华 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根据工作需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劳动保障科科长蔡智强同志兼任。
今后,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人员若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者自行递补,并按程序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专此通知
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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