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4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87号)文件精神,我区收到2023年第二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16万元,该笔资金将全额用于发放高新区企业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经“省际劳务对接服务平台”确认,至8月31日,我区福州汇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99家企业(名录见附件1)达到2023年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本企业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条件,可享受吸纳跨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
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名录予以公示,名单内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向福州高新区人社局提交《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2)申报,申报时间截至到2023年10月1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及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2日—18日;
申报及监督电话:0591-3820051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福州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海西园一号楼高新区管委会308办公室
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反映情况。
附件:1.福州高新区2023年度第二批符合吸纳跨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申报条件企业名录
2.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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