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目前,共有福州蓝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力盟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一鹿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提交该项补贴申请。经材料审核及社保系统比对,拟向45家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向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3820051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管委会三楼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附件:福州高新区2022年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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