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拟向符合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且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截止目前,共收到6家企业补贴申请材料,分别为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福建吉诺车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聚春园饭店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南屿分公司、福州聚春园饭店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分公司、福州天瑞线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万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材料审核及社保系统比对,该6家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且就业满6个月(含)以上人员共7人均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拟发放补贴合计7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12月14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38200516。
附件:福州高新区2023年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花名册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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