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实施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79号)、《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等文件规定,见证补贴方式三:劳动者以领取职业培训券的方式,参加由各级人社部门同意组织开展培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培训单位可在管理平台向培训券发券地人社部门发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现有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开展缝纫工(四级)职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缝纫工(四级)证书26人。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通过,符合补贴条件,总计拟补贴(培训券兑付)金额26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4日
监督电话:0591-38200517
来信投递: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309室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2024年福州高新区第一批见证补贴(用券)补贴情况汇总表
2.2024年福州高新区第一批见证补贴(用券)补贴人员花名册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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