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庭前调解,及时有效化解一起有关劳动报酬的纠纷,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日前,两名企业职工到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区人社局局长黄相钰作为该起案件首席仲裁员,为尽快妥善处理该案件,在详细了解案件缘由后,于开庭当日组织双方在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黄相钰耐心细致地逐一沟通,并结合法律法规及自身工作经验,对双方进行详细的释法析理。期间,案件调解一度陷入胶着,经过耐心沟通、各个击破,申请人最终做出了让步,被申请人也认识到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错误行为和法律后果,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到实质性解决。
“感谢高新区劳动部门,特别是今天首席仲裁员的调解有理有情又有耐心,我们都对今天的调解结果很满意。”调解完毕,双方握手言和,纷纷表示感谢。
这是今年以来高新区仲裁委成功调解的第256个案件,也是近年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据悉,今年以来,区仲裁委共收件619件,受理520件,调解率达77.17%。区人社局将始终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效为先,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重心前移、力量下沉,积极化解劳资矛盾,维护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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