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充征集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 2024-11-25 16:23

  榕人社培〔2024〕7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资源,提升我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评审专家库建设办法(试行)》(闽人社文〔2015〕287号),拟遴选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水平高、德艺双馨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参与我市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获得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或群团机关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2.各级各类院校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专业教师;

  3.相关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规定;

  3.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关层级技术职务;

  2.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相关人才评审工作经验(不限于省级以上竞赛的执裁、论文评审、职称评审、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评定等),能够独立进行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判和评价工作;

  4.对技术技能水平特别拔尖、实践经验特别丰富、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或在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技能岗位担任技术骨干的,一般应该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 其他事项

  1.申报人选填写《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填写《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

  2.请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推荐审查本地区人选,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属在榕单位负责推荐审查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人选,市属国有企业人选由市国资委统一推荐审查。

  3.各相关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盖章版)发送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箱:fzrsjzjc01@163.com。

  4.符合条件的入库专家按有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此前已报送入库的职业能力建设专家人选,本次需重新报送推荐。

  联 系 人:杨晓伟  林艳     

  联系电话:83531195

  (高新区)联系方式:38200517,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09室

  

  附件:1.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表

  2.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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