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人社培〔2024〕7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资源,提升我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评审专家库建设办法(试行)》(闽人社文〔2015〕287号),拟遴选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水平高、德艺双馨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参与我市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获得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或群团机关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2.各级各类院校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专业教师;
3.相关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规定;
3.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关层级技术职务;
2.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相关人才评审工作经验(不限于省级以上竞赛的执裁、论文评审、职称评审、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评定等),能够独立进行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判和评价工作;
4.对技术技能水平特别拔尖、实践经验特别丰富、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或在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技能岗位担任技术骨干的,一般应该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 其他事项
1.申报人选填写《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填写《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
2.请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推荐审查本地区人选,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属在榕单位负责推荐审查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人选,市属国有企业人选由市国资委统一推荐审查。
3.各相关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盖章版)发送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箱:fzrsjzjc01@163.com。
4.符合条件的入库专家按有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此前已报送入库的职业能力建设专家人选,本次需重新报送推荐。
联 系 人:杨晓伟 林艳
联系电话:83531195
(高新区)联系方式:38200517,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09室
附件:1.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表
2.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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