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福州高新区2023年度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公示
时间: 2024-11-25 10:0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文件,拟向符合相关条件各类用人单位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企业(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一)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的各类单位。经审核,拟向11家企业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拟向福州远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补贴8274.64元;向福建小数点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补贴12277.36元;向福建中海恒润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补贴6229.36元;向福州聚合美贸易有限公司发放补贴11322元;向福州三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放补贴19755.84元;向福州远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放补贴8292.24元;向福州高新区龙卷风商贸有限公司发放补贴9036.48元;向福州丰乐餐饮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补贴5227.28元;向福州恒禾创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补贴9085.92元;向福建码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补贴19392.96元;向福建悦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补贴4465.44元。补贴资金合计156824.08元。

  (二)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经审核,拟向1家企业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拟向福州高新区卓越久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州高新区旗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放补贴87678.99元。

  以上资金共244503.07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12月2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向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3820051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管委会三楼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

  (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附件:1.福州高新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2.福州高新区2023年度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5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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