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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续聘李仁涓、张燕琴同志为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现公布如下:
李仁涓,男,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
张燕琴,女,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
以上仲裁员聘期五年,聘期自2024年11月28日至2029年11月27日止。
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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