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妇工委关于购买“福州高新·云上妇联”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时间: 2021-02-25 14:51

各相关社会组织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让高新区妇联组织通过“互联网+”走入园区内各企业和妇女,零距离服务好园区妇女群众,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服务力,发挥好妇联组织在助力园区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福州高新区妇工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组织购买实施“福州高新·云上妇联”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福州高新区妇工委

  二、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云上妇联”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指派两名全职社工入驻“云上妇联”妇女之家(福州高新区),负责线下线上“云上妇联”日常运营工作和项目实施;指派的社工需在提交申报书时一并提交社工的人员名单和资质证明,项目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再发生变更。

  2.建立常态化联系园区妇女群众机制,通过探访、建档、需求摸底(原则上探访、建档园区妇女群众70%以上,引导50%以上园区妇女群众注册“云上妇联”,具体以最终合同为准),完善“云上妇联”线上平台信息,密切园区妇女的联系;

  3.定期依托线上“云上妇联”平台开展活动,保证线上“云上妇联”影响力;

  4.维护“云上妇联”正常运作和其他栏目信息每周及时更新,保证线上“云上妇联”活跃度;

  5.承接并完成高新区党工委和上级妇联的各项任务。

  四、经费预算

  22万元以内(其中评估验收费10000元、专家评审费约1600元,由区妇工委支付给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和评审专家。)

  五、项目实施周期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运行一年后评估为“良好”及以上等级时自动续约,并在中期评估报告正式生效后30天内签订新的合同;若项目中期评估未达到“良好”等级以上,则中止该运营团队的合作,另行选取服务方)

  六、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承办社会组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致力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备提供公益服务、社会工作、心理健康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有高素质的专职队伍,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社会工作项目经验;年检合格,有较好的社会和经营信誉,近三年内无受登记管理机关处罚、年检不合格或不接受年检等不良记录;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2.驻点社工:分为项目主管和项目社工各一名,要求思维活跃,服务意识、规划意识和创新意识强,生活触觉敏锐;项目主管要求有开展或带领过同类型项目经验。

  七、经费拨付方式

  项目经费分3次拨付。项目合同生效之日且承办方开具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扣除评估费)的50%;待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拨付项目经费(扣除评估费)的25 %;待项目完结并经末期评估验收良好以上等级拨付项目尾款经费(扣除评估费)的25%,若末期评估未获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限时整改到位,整改到位后拨付剩余款项;末期评估不合格的,终止项目,并视情况直接扣减相应经费。

  八、项目购买方式

  上述项目采用自主公开购买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发布公告。在高新党群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州高新区妇工委提交申报资料。公告时间截止后,组建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的项目书开展评审工作。

  2.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由区妇工委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专家4人,区妇工委代表1人)。评审专家从福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抽取。

  3.评审确定。评审小组结合相关要求制作评审标准,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高新党群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接主体。

  九、执行要求

  1.项目承接方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按期完成项目任务。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区妇工委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目标均应于合同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

  2.项目承接方要按要求报送中期和终期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情况、宣传情况等。

  十、项目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中,区妇工委将全程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终期,区妇工委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十一、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附件2)一式六份,附件1的六份需盖公章和骑缝章;附件2的一份盖公章和骑缝章,另五份不盖公章和骑缝章;附件1和附件2分开装订。申报材料需在信封上标注:福州高新区妇工委“云上妇联”项目。申报材料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区妇工委,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

  (1)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组织印章的开户许可证;

  (2)社会组织年检记录(如无可不报);

  (3)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4)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5)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6)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7)缴税证明材料;

  (8)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8:00。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超群

  联系电话:0591-38265962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福州高新区管委会507办公室

  电子邮箱:fzgxqdqbzhk@163.com

  附件:

  1.2021年福州高新区妇工委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

  2.2021年福州高新区妇工委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表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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