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职能部门、南屿镇妇联、村镇办、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
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引导广大家庭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拟组织开展寻找2023年福州高新区最美家庭和绿色家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福州高新区最美家庭10户,福州高新区绿色家庭10户(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不设标准、没有门槛,谁是最美家庭、群众说了算的寻找原则,凡在本区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家庭,均可通过家庭自荐、社会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参加。
2.获得过福建省、福州市、福州高新区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绿色家庭评选条件
1.各组织或个人对照城镇、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附件2、附件3)推荐在本区居住的家庭。
2.获得过福建省、福州市、福州高新区绿色家庭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方式和程序
1.组织推荐。南屿镇、村镇办、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等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女性中,按照分配名额优中选优等额推荐人选。
2.社会化推荐。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推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
3.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各推荐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汇总至区妇工委。
4.审核公示。由区党群工作部、妇工委审核,报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在区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
5.表彰。组织表彰活动进行表彰。
四、其他事项
1.各基层妇联、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条件,严格把关,积极选树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懂绿、爱绿、养绿、护绿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一批在各行各业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生态文明精神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真正把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家庭推荐出来,引导更多的家庭学习身边典型、争做最美家庭、争创绿色家庭。
2.2023年10月2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向高新区妇工委报送以下材料:
(1)信息推荐表/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4-7);
(2)最美家庭提供全家福1张,反映家庭生活、家庭成员工作的照片2张;绿色家庭提供全家福1张和反映绿色生活、绿色家庭创建的照片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每个家庭成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电子版材料按“家庭所在村(社区)+户主夫妻双方姓名”命名文件夹,如:南屿社区-张三、李四家庭。
联 系 人:福州高新区妇工委黄艳晴
电 话:38265962
电子邮箱:fzgxqfgw@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高新区科技东路1号高新区管委会5楼507
附件:
1.2023年福州高新区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寻找推荐名额分配表
2.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3.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4.2023年福州高新区最美家庭推荐表
5.2023年福州高新区最美家庭基本情况汇总表
6.2023年福州高新区绿色家庭申报表
7.2023年福州高新区绿色家庭候选户简况汇总表
福州高新区妇工委 福州高新区文明办
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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