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通知
南屿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筛选确定2个建设项目,形成《福州高新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清单》(详见附件)。请南屿镇人民政府、村镇办抓紧实施项目建设,并严格按照省、市、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确保12月底前项目竣工验收并支出资金。
附件:福州高新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清单
福州高新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
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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