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就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提示函》就做好复工复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针对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摸清近期复工复产单位底数,督促近期复工复产单位细化一份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员宣传培训、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查、进行一次集中隐患清理、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二是各单位要动态掌握辖区单位复工复产情况,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大对复工复产单位的消防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复工复产单位加强日常巡查防护,落实重点岗位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重点部位火灾防范等各项措施,及时消除电线私拉乱接、物资乱堆乱放等安全隐患。同时,督促各复工复产单位强化酒精使用管理,对消毒用的酒精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三是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火灾特点,大力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复工复产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全力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并积极鼓励公民通过“12345”便民呼叫中心对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做好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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