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实施意见》的补充说明公告
时间: 2023-01-11 15:20

  中海左岸花园人才公寓现开放申请,申请条件参照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实施意见》(榕高新区办〔202194号)执行,为进一步明确中海左岸花园人才公寓具体申报事宜,特作如下说明:

  一、房源情况

  中海左岸花园人才公寓位于上街镇乌龙江南大道26-6号中海左岸花园8号楼、9号楼,设有五种户型分别为60㎡17套、75㎡56套、90㎡66套、105㎡39套、120㎡39套,共计217套。

  二、费用与管理

  中海左岸花园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格综合考虑公寓户型配置、市场价格水平、管理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评估并公布,租金基准价为35元/㎡(含公摊建筑面积)。

  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海左岸花园人才公寓申报、受理、审核、分配工作。中海左岸花园人才公寓所有权单位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人才公寓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591-38200371、0591-23538071

  2.物业咨询电话:0591-23510985

  (二)受理地址:

  1.福州高新区管委会504办公室

  2.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其他

  1.各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及时报送。

  2.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以欺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的,由区人才办责令其退回并追究当事人责任,租住人被责令退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公寓,对用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其他未尽事项参照《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实施意见》(榕高新区办〔202194号)文件执行。

  跳转阅读:《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实施意见》(榕高新区办〔2021〕94号)

来源:高新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