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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屿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高新区特色,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经研究,现将我区第七批1处历史建筑和第三批10处传统风貌建筑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相关规定予以管理保护。
附件:1.福州高新区第七批历史建筑名单
2.福州高新区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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