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递补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 2018-12-14 09:20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报考区“一懂两爱”专职村务工作者、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递补招聘10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补充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参加福州高新区公开选聘“一懂两爱”专职村务工作者考未聘用人员;

  2.参加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考试未聘用人员;

  3.笔试成绩55分及以上。

  四、招聘步骤

  1.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1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报名时间:1217日至1219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联系电话:38265956。(上午:8:45-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及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前往报名。

  3.体检、考察。根据福州高新区公开选聘“一懂两爱”专职村务工作者及公开招聘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从报考同岗位同类专业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公示及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智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

  2.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和带薪年假)。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

  2018年12月11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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