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递补招聘37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 2019-07-02 10:21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报考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应聘人员递补补充招聘37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补充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参加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未聘用人员;

  2.笔试成绩55分及以上。

  四、招聘步骤

  1.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1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报名时间: 74日至76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联系电话1:38265956;联系电话:2:38201356(上午:8:45-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前往报名。

  3.体检、考察。根据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成绩,从报考同岗位同类专业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公示及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智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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