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智能营业厅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时间: 2025-02-12 09:46

  由福建麦斯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人工智能营业厅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部分绿地布置微调;该项目各栋建筑退距满足相关规定,按现状实测验收。

  二、1#楼:二层平面图7轴交1/1-A至2/1-A轴处主入口雨棚变更;10层平面图通高生产车间由原6轴处偏移至5轴处,面积不变;10层及以上楼层南侧排烟井由1/7轴处调整至5轴处;十一层平面图通高生产车间由原1/6轴处偏移至6轴处,面积不变;11层及以上楼层北侧排烟井由7轴处调整至6轴处;屋面层平面图电梯DT1改为电梯机房;原电梯机房之间通道机上盖楼板、雨披调整。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5年2月1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绿化面积、停车位计算略图

               3、验测平面位置详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5年2月11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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