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幼儿园:
根据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福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福州高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修订)和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榕高新区教卫规〔2024〕1号),为加快我区学前教育发展,鼓励、引导二类公办、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根据24所幼儿园上报的《关于定额补助、教师工资补助、一次性奖补和登记提升奖励》及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下达2024-2025年春季二类公办、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定额补助、教师工资补助资金1798.14万元(详见附表)。
请各有关幼儿园要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并做好准备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附件:2025年春季福州高新区二类公办、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补助资金一览表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