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星级基层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卫基层〔2023〕11号)《关于福州高新区开展星级基层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榕高新区教卫〔2023〕459号)要求,我单位已于9月19日组织开展三星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级评估,经南屿镇中心卫生院自评及我局现场复核,现将2024年达到三星级标准的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报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对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积极参与星级基层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下辖社区卫生站、村卫生所(室)的指导工作,促进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附件:福州高新区2024年三星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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